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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来源: 网络 2025-11-07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634---254XZ1ZH0296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下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项目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牙科微动力系统(核心产品)


1



50,000.00


50,000.00


2


超声洁治机(可移动)


2



3,500.00


7,000.00


3


根管治疗仪(无绳手持式)


5



7,000.00


35,0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内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提供申报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 本项目特殊要求:


2.9.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2.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投标人可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可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一室


7、开标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一室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邮 编:830000


电子信箱:64340908@qq.com


联 系 人:叶哲


电话:18199318986





文章来源于医疗招商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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