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络 2025-03-03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3-05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 拟将 我院 医学检验科的核酸检测分析仪进行 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 提交相关资料 。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核酸检测分析仪
(二) 采购 项目 控制 价格 : 5********* 元 / 台,一共购买 2 台,总控制价: *** 元
(三)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 2***2 5 年 3 月 3 日 - 2***25 年 3 月 5 日
三、项目联系人: 庞老师
四、项目联系电话: ***77*** - 3***99***29
五、采购单位: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采购单位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 文昌大道 52 号住院部负一楼医学装备科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资质证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投标报价明细表。 提交 产品参数 响应表(模板详见附件,必须提供) 及设备彩页 。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 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特定资格条件:所投设备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复印件。
( 五 ) 声明:投标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写清项目名称, 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一经发现投标文件有不属实,马上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九、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 三 份。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2 5 年 3 月 5 日 17 : 3*** (北京时间),地点为: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科 办公室 , 文昌院区住院部负一楼 ( 可 快递寄送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十、采购具体要求
采购小组将根据医院采购需求,根据质量及价格综合评价采购。
十一、中标通知
单位采购小组议价采购,通知中标人,并将结果公示。
附件 : 产品参数 响应表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2 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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