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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来源: 网络 2025-01-20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标单位

芜湖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二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二次)

标段编号 ***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0553-267626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 黄志勤 1595535064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上药医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主要中标标的 名称:一次性使用聚乙烯手套(PE)

品牌:帛仕

规格型号:各型号、各规格

数量:2800000只

单价:0.024元/只

合同履约期 2年(2年内全部供货完成,则合同终止;或未全部供货完成,但2年合同履约期届满的,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2、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耗材购销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君烁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2400元

主要中标标的 名称:一次性使用聚乙烯手套(PE)

品牌:华晨

规格型号:S(小)、M(中)、L(大),100 只/包。

数量:2800000只

单价:0.027元/只

合同履约期 2年(2年内全部供货完成,则合同终止;或未全部供货完成,但2年合同履约期届满的,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疗耗材购销合同

2、芜湖市繁昌区人民医院2323年消毒液及部分低值耗材采购合同(一包)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君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2、由天然乳胶材质制成,无粉型,区分左右手、麻面、弹性好、不易变形、易于穿戴。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明确提供*号条款的证明材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2、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4、具有良好的抗拉强度,耐穿刺。(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在供货时随货提供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提供承诺函具体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3、安徽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4、具有良好的抗拉强度,耐穿刺。(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在供货时随货提供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提供承诺函具体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4、惠聚(福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4、具有良好的抗拉强度,耐穿刺。(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在供货时随货提供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提供承诺函具体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5、重庆慧翔医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2、由天然乳胶材质制成,无粉型,区分左右手、麻面、弹性好、不易变形、易于穿戴。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明确提供*号条款的证明材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65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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