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络 2023-09-05
合同公告预览
公告日期:***年9月5日 |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000035号-1 |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中心医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手术无影灯、医用吊桥(塔)采购重新立项 |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000035号 |
3、项目内容:株洲市中心医院手术无影灯、医用吊桥(塔)采购重新立项 |
***、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杨希 |
***、联系电话:285***3058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付款方式: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年09月05日,完成日期:***年10月05日。总日历天数:30天。 |
2、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株洲市中心医院 |
验收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0***-0***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年0***月0***日 |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凡委托代理人:楚晖委托代理人:杨春芳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号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318号佳海工业园D5栋101/1***房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新港支行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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